功能食品委托代加工生産知多少
2024-09-06
2024年1月9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食品委托生産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意見稿中對委托生産适用範圍、合同要求、責任義務、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内容進行了詳細規定。目前我國沒有直接的委托生産的監管辦法,這一監管辦法說明在以後關于食品委托生産會更規範化。目前,很多食品企業的生産和包裝是在委托加工企業完成的,而在委托加工的過程中,仍會有很多問題困擾着食品企業,食品夥伴網将企業關注度比較高的一些問題進行彙總解答。
一、什麽是委托生産
食品委托生産是指食品生産經營者通過合同約定,由取得食品生産許可的食品生産企業爲其代爲生産食品的行爲。委托雙方應當按照法律法規、食品安全标準、産品技術要求以及合同約定開展委托生産活動。
溫馨提示:
1.委托雙方應當簽訂委托生産合同,明确委托生産食品、食品添加劑的雙方證照資質;
2.意見稿首次在國家部門規章層面明确委托生産的定義,并明确按照商标授權、特許經營等方式進行委托生産食品的,按照此辦法進行管理。
二、委托方生産許可證無此産品的許可範圍,被委托方生産許可有此産品的生産範圍,能否委托加工
可以的,委托方無需生産許可資質。委托生産食品、食品添加劑的行爲是一種常見的生産經營方式,委托方應當委托已取得食品生産許可、食品添加劑生産許可的生産者生産。受委托方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産許可證書載明的許可範圍應涵蓋委托生産的産品品種。
三、委托方是否需要辦理經營許可證
委托方委托其他企業進行食品加工并銷售,屬于食品經營行爲。
對于銷售範圍不僅是預包裝食品的食品經營者,分二種情況,一是沒有生産許可的企業委托其他企業進行食品加工并銷售,此過程屬于食品經營行爲,因此委托企業需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食品經營項目需涵蓋委托加工的食品類别。二是有生産許可證的生産企業委托其他企業進行食品加工并銷售,關于這一經營行爲是否需要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存在一定争議,由于各地區執法部門的意見也存在分歧,爲降低風險,建議企業無論有無生産許可證都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
對于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食品經營者委托其他企業進行生産,根據《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有關事項的公告》,可以不需要經營許可,僅在銷售活動開展前完成備案。
如果是食品添加劑,則不需要食品經營許可。
四、被委托生産企業是否可以标識委托方的産品條碼
被委托生産企業可以标識委托方的産品條碼。根據原國家質檢總局關于《商品條碼管理辦法》實施過程中有關問題意見的函(質檢辦法函【2008】67号)的規定:“委托他人加工的産品,應當使用委托方注冊的廠商識别代碼及相應的商品條碼。”
五、委托加工關系如何标識
委托加工标簽應标識委托企業的名稱、地址和被委托企業的名稱和地址。根據《食品委托生産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食品标簽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和《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預包裝食品标簽通則(征求意見稿)》,修訂趨勢爲同時标注委托單位和被委托單位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